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暂行办法》(中矿大〔2019〕47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,见附件1)文件要求,经各单位申报,学校募集捐赠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审议,现将募集捐赠奖励专项经费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人员经费发放
各有关单位按照《办法》第七条第六款“人员奖励单笔额度不超过单位奖励单笔额度的10%”之规定进行发放,单位填写“募集捐赠主要贡献人员奖励发放表”(见附件2),于9月30日前将纸质档(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)交至行健楼A304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umtedf@cumt.edu.cn。
二、其余经费使用
各有关单位在奖励人员经费发放完毕后,其余经费由学校财务处分别转入各单位专户中,请各单位依据《办法》第七条规定的奖励经费用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。
联系人:罗希;联系电话:83590245。
对外合作与发展处
2020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