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暂行办法》(中矿大〔2019〕47号)文件要求,现将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募集捐赠成功的校内各单位(专职从事募集捐赠工作的部门除外)。
二、奖励范围及标准
通过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的实际到账的货币资金。本次申报奖励的货币资金到账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-12月31日。
具体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见《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暂行办法》(附件1)。
三、申报及发放程序
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4月24日前填写《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募集捐赠主要贡献人员奖励发放表》(附件3),电子版发送至 cumtedf@cumt.edu.cn,纸质版(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一式两份提交至基金会办公室(行健楼A300)。
各单位申报奖励经费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初审,汇总后提交学校募集捐赠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批准后予以发放。
各单位奖励经费在主要贡献人员奖励经费发放完毕后,其余经费由学校财务处转入各单位专户中,请各单位依据《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暂行办法》第七条规定的奖励经费用途于202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,逾期学校财务处将予以收回。
联系人:魏稚倢 王文龙
联系电话:83590291、83590243
附件1: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暂行办法
附件2:中国矿业大学募集捐赠奖励申报表
附件3:募集捐赠主要贡献人员奖励发放表
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
2024年4月11日